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,深化农村改革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,这也关系到咱们乡亲们如何更好地开展生产、生活。
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给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制度支撑,湖北省将探索完善土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,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发包、调整、监督、收回等各项全能。同时,进一步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。
此外,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、合作与联合为纽带、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设立了发展目标,但现实的问题也不能回避。目前,我省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。
下一步,我省将提高和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、数量,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“现代农业+互联网、现代农业+大数据、现代农业+旅游”等新模式。
此外,还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建设,加大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,重点解决好带头人问题,每年至少培育三万名新型职业农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