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节期间,亲朋好友团聚,喝一点酒是免不了的。可是,这喝多了、喝醉了却要不得。荆州市公安县的邓某,就因为酒后闹事被抓了。
1月31号晚上8点,公安警方接到报警。斗湖堤镇一家宾馆门口,有一男子持凶器挥舞,给过路行人造成了很大恐慌。
但民警赶到时,嫌疑人已不知去向。随后,民警在附近进行了搜索。沿着嫌疑人可能行进的方向进行搜索,民警在离宾馆五百多米远的一家单位门前发现了对方。
监控视频清楚地显示,嫌疑人左手持凶器、右手拿着头盔,正在殴打门卫。见警车过来,他又转身过来对民警进行攻击。
情况危急,民警迅速布置好队形,围住了嫌疑人。制服嫌疑人后,民警闻到对方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,行凶时处于醉酒状态。经查,嫌疑人邓某,30多岁,有吸毒史。目前,斗湖堤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办理此案。
酒后闹事的新闻屡见不鲜。当事人往往是酒醒了,才后悔不已。可是,做过的事,能以醉酒为理由搪塞过去吗?
《垄上行》记者孙斌 周贝贝 通讯员 何凌报道